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未取得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自制氮气用于食品包装充气保护,外购氮气必须索取许可证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食药监奉贤分局根据文件精神及上海市食药监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自制氮气监管工作的通知,于8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制氮气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制氮机
奉贤区使用氮气的食品生产企业共7家,其中6家外购、1家自制。因企业使用自制氮气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前,故本次专项工作重点在于摸清企业情况,并宣贯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项检查和政策宣贯,涉及企业都已经了解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氮气的要求,严格按照总局及市局要求,贯彻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源头食品安全。制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