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2013年04月02日09: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刘珊 通讯员李绍红 雷刚 申丽
花钱找来假证贩子老太、收废品的老头,假扮成自己的父母,从公证处骗到房产委托买卖的手续,再将此房以10.5万元价格卖出。无良男子拿到钱后逃之夭夭,可怜买房人只好眼睁睁看着法院判决买房合同无效,痛失钱财。记者昨悉,导演这起离奇卖房诈骗案的男子刘某,潜逃7年之后落网,并于昨日被移送至江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买房搬家,发现房里住着人
2005年11月20日,沈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汉口堤角的一套二手房,卖主自称姓刘。
刘某称,这套房子是父母的,受委托代卖。双方约定购房款为10.5万元,沈则进一步提出要看房产证,同时办理房屋买卖公证。三天后,沈先生与刘某一同来到江岸区公证处。刘某让年老的“爸爸”“妈妈”在委托书上签字,公证员则办理公证手续,买卖成交,沈某交钱后领到房钥匙。
几天后,沈先生搬家,用钥匙打开房门后却被惊呆了:屋子里竟然还住着一对老人!
沈先生拿出携带的房产证、土地证,将买房经过告知老人。老人们的回答让他懵了:我们才是刘某的父母,我们从未委托儿子卖房。沈先生感觉不妙,再打刘某电话时早已关机。
花钱雇来的“爹”和“妈”
办公证那天出现的那一对爹爹婆婆又是谁呢?
气愤的沈先生带着刘父刘母到公证处讨说法。经查,办证那天出现的爹爹婆婆并非真实的刘父刘母,当天的签名并非刘父母的手迹。公证处以一方当事人有欺诈行为骗取公证为由,迅速撤销了这份公证书。
一个多月后,刘父母一纸诉状将沈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儿子出面的这一纸买卖合同无效。案件经江岸区法院、武汉市中院一审、二审后,终以沈先生败诉告结,刘父刘母拿着生效判决书,请求房管局将此房重新过户到自己名下。
沈先生欲哭无泪。2006年11月24日,钱房两空的他只好报警,警方认定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展开上网追逃。今年1月5日,刘某在潜逃7年后终被抓获归案。据他交代,案发当年的10月份,因赌博输光了钱,就与女友商量将父亲的房子卖了换钱,擅自将此房挂牌登记出售后,遇到了沈先生。因沈先生提出委托公证,他灵机一动,在六渡桥附近找到一制作假证的老太,又找到一收废品的老头,花钱制作了假冒身份证,将二人假冒自己的爹和妈,骗来了公证书。
制氮机:这件事应该是公证处的过失,公证处要辨别当事人的真伪,而不是只管收钱。